上海电力大学图书馆 开具论文检索证明操作规范

上海电力大学图书馆 

开具论文检索证明操作规范 

(2019年5月制订) 


为加强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,充分认识开具论文检索证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性,图书馆须依据学校的相关要求,认真协助人事处完成专业技术职务评聘,严格按照《上海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操作条例(试行)》各项内容执行开具论文检索证明工作。具体包括: 

1.图书馆安排两位人员参与开具论文检索证明,工作人员亲笔签名,并部门盖章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。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伪造篡改信息或数据,不得以权谋私,徇私舞弊。 

2.工作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: 

(1)政治立场坚定,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;思想端正,为人正直。 

(2)工作态度踏实认真,有较强的事业心,责任心,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。 

(3)精通本部门业务,熟悉相关政策制度规定等。 

3.接收由人事处向图书馆出具的书面委托书,委托书应明确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,图书馆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,并书面回复。 

4.图书馆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回避原则,如本人或亲属参评不得参与论文检索证明,须有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替代。 

5.严格依据开具检索证明日期时,SCI、EI数据库收录实际情况开具检索证明,并要求保存SCI、EI数据库检索结果截图,以免以后某些期刊因质量下滑而被SCI、EI数据库剔除而无法查证情况。 

6.认真做好检索证明记录工作,包括委托人姓名、院系、联系方式、委托事由、委托时间等信息。 

7.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反映。   

  

上海电力大学图书馆 

2019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