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二级院部集中购买图书报销入账的管理办法
(2019年4月修订)
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图书报销流程,做好财务决算工作,现对二级院部集中购买图书报销入账做如下说明:
1.携带图书、发票及清单到图书馆采编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,三者缺一不可。工作人员进行核对、审核后,符合规定者,出具图书设备验收单。发票及清单的要求以财务制度为准。
2.因为图书采购周期长、加工繁琐,如要委托图书馆进行采购,请在每年11月1日之前提交图书清单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3.发票报销后,图书由二级院部自行保管,确保图书长期存在并保证它的完整性,以备审计抽查。
4.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。
上海电力大学图书馆
2019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