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

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

20264月修订)

为提高研讨室使用效率,给我校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信息资源利用及学习空间,更好地服务于读者,特制定此使用管理办法。

1.研讨室使用对象:凡属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、学生3人及以上均可以申请使用研讨室。

2.研讨室用途:图书馆研讨室仅供学术研讨、小组交流使用,不做读者自习使用。

3.研讨室开放时间:

1)杨浦校区图书馆:

七楼研讨室每周一至周四 900--1600;周五 900--1400   五楼研讨室每周一至周四、六、日 900--2100;周五 900--14001600-2100

2)临港校区图书馆:

周一至周四、六、日 800--2000;周五 800--14001600-2000

3)图书馆非开放时间研讨室将予以关闭,节假日另见图书馆开放安排。

4.研讨室预约申请流程:

1)申请人登录图书馆信息门户,选择“服务”模块下的“研讨室预约”子模块;

2)选择符合需要的研讨室,点击日期,弹出登录对话框,统一身份认证登录;

3)再次点击日期,在时间进度条上选择待选研讨室的具体使用时间;

4)选择参与研讨人数、注明申请理由,点击申请预约,系统自动审核;

5)通过研讨室申请之后,前往图书馆使用研讨室。

5.研讨室内配置:研讨室内配有一体机显示屏、阅览桌、阅览椅若干,可使用校内无线网络。

6.研讨室使用结束后,使用者应及时将个人物品带离研讨室,并通知图书馆工作人员检查。为保证图书馆研讨室资源的充分使用,使用者每天可最多预约研讨室三个小时(临港402602为两个小时)。

7.研讨室使用期间,电脑、手机等个人设备及资料请妥善保存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研讨室钥匙不提供给个人使用。

8.自觉保护研讨室内的一切设施。如遇设施故障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勿擅自处理。

9.为保证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,请使用者自觉维护研讨室环境,不得在研讨室吸烟、食用任何食物及饮料;不得大声喧哗;离开研讨室时,请将桌椅摆放整齐,保持室内整洁有序;将门窗、照明电源和空调电源关闭。

10.图书馆将对以下情况的预约申请者纳入黑名单,纳入黑名单者一学期内图书馆将不再受理其预约申请:

1)预约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研讨室达三次者;

2)违反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,且经图书馆工作人员提醒不改者。

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
 

上海电力大学图书馆

202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