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
(2019年4月修订)
为提高研讨室使用效率,给我校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信息资源利用及学习空间,更好地服务于读者,特制定此使用管理办法。
1.研讨室使用对象:凡属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、学生2人及以上均可以申请使用研讨室。
2.研讨室用途:图书馆研讨室仅供学术研讨、小组交流使用,不做读者自习使用。
3.研讨室开放时间:
(1)杨浦校区图书馆:七楼研讨室每周一至周五9:00—12:00、13:00—16:00;五楼研讨室每天9:00—12:00、13:00—16:00、18:00—21:00。每周五下午闭馆不予开放。
(2)临港校区图书馆:每天9:00—12:00、13:00—16:00、18:00—21:00。每周五下午闭馆不予开放。
(3)图书馆非开放时间研讨室将予以关闭,节假日另见图书馆开放安排。
4.研讨室预约申请流程:
(1)申请人登陆图书馆信息门户,选择“服务”模块下的“研讨室预约”子模块;
(2)选择符合需要的研讨室,点击日期,弹出登陆对话框,输入工号或学号,密码为图书馆的图书借阅查询密码以验证身份;
(3)再次点击日期,在时间进度条上选择待选研讨室的具体使用时间;
(4)选择参与研讨人数、注明回复邮箱和申请理由,申请理由中需注明参与研讨的人员信息(学号/工号,姓名等),点击申请预约;
(5)图书馆管理员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先后排序,对符合预约申请条件者予以受理;
(6)通过研讨室申请之后,前往图书馆使用研讨室。
5.研讨室内配置:研讨室内配有阅览桌、阅览椅若干,可使用校内无线网络。若教师需要使用投影仪、笔记本电脑、插线板等设备耗材,可至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,使用完毕后按时归还至办公室。
6.研讨室使用结束后,使用者应及时将个人物品带离研讨室,并通知图书馆工作人员检查。为保证图书馆研讨室资源的充分使用,使用者每天可最多预约研讨室三个小时。
7.研讨室使用期间,电脑、手机等个人设备及资料请妥善保存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研讨室钥匙不提供给个人使用。
8.自觉保护研讨室内的一切设施。如遇设施故障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勿擅自处理。
9.为保证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,请使用者自觉维护研讨室环境,不得在研讨室吸烟、食用任何食物及饮料;不得大声喧哗;离开研讨室时,请将桌椅摆放整齐,保持室内整洁有序;将门窗、照明电源和空调电源关闭。
10.图书馆将对以下情况的预约申请者纳入黑名单,纳入黑名单者一学期内图书馆将不再受理其预约申请:
(1)预约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研讨室达三次者;
(2)违反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,且经图书馆工作人员提醒不改者。
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上海电力大学图书馆
2019年4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