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
(2026年4月修订)
为提高研讨室使用效率,给我校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信息资源利用及学习空间,更好地服务于读者,特制定此使用管理办法。
1.研讨室使用对象:凡属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、学生3人及以上均可以申请使用研讨室。
2.研讨室用途:图书馆研讨室仅供学术研讨、小组交流使用,不做读者自习使用。
3.研讨室开放时间:
(1)杨浦校区图书馆:
七楼研讨室每周一至周四 9:00--16:00;周五 9:00--14:00。 五楼研讨室每周一至周四、六、日 9:00--21:00;周五 9:00--14:00、16:00-21:00。
(2)临港校区图书馆:
周一至周四、六、日 8:00--20:00;周五 8:00--14:00、16:00-20:00。
(3)图书馆非开放时间研讨室将予以关闭,节假日另见图书馆开放安排。
4.研讨室预约申请流程:
(1)申请人登录图书馆信息门户,选择“服务”模块下的“研讨室预约”子模块;
(2)选择符合需要的研讨室,点击日期,弹出登录对话框,统一身份认证登录;
(3)再次点击日期,在时间进度条上选择待选研讨室的具体使用时间;
(4)选择参与研讨人数、注明申请理由,点击申请预约,系统自动审核;
(5)通过研讨室申请之后,前往图书馆使用研讨室。
5.研讨室内配置:研讨室内配有一体机显示屏、阅览桌、阅览椅若干,可使用校内无线网络。
6.研讨室使用结束后,使用者应及时将个人物品带离研讨室,并通知图书馆工作人员检查。为保证图书馆研讨室资源的充分使用,使用者每天可最多预约研讨室三个小时(临港402,602为两个小时)。
7.研讨室使用期间,电脑、手机等个人设备及资料请妥善保存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研讨室钥匙不提供给个人使用。
8.自觉保护研讨室内的一切设施。如遇设施故障,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,勿擅自处理。
9.为保证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,请使用者自觉维护研讨室环境,不得在研讨室吸烟、食用任何食物及饮料;不得大声喧哗;离开研讨室时,请将桌椅摆放整齐,保持室内整洁有序;将门窗、照明电源和空调电源关闭。
10.图书馆将对以下情况的预约申请者纳入黑名单,纳入黑名单者一学期内图书馆将不再受理其预约申请:
(1)预约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研讨室达三次者;
(2)违反研讨室使用管理办法,且经图书馆工作人员提醒不改者。
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。
上海电力大学图书馆
2026年4月